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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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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变更罪名

作者:上海刑事律师   来源:中国律师网   日期:2021-01-18 21:11:50   0

 

孙毅律师团队代理了崔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担任崔某某的辩护律师,为其进行无罪及罪轻的辩护策略,最终经过激烈的庭审辩护,为崔某某争取到了较轻的刑事处罚。

 

本案基本案情:

被告人崔某某与被害人顾某某因为沟渠排水问题发生争吵,随后崔某某在被害人的语言刺激下,用右手击打对方头面部,后被害人仰面倒地,后送往医院,但经救治无效而死亡。

 

判决结果:

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崔某某只是轻微暴力、被告人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伤害故意”,也不具有故意伤害(致死)要求的高度危险行为,被告人经警方口头传唤自行到案如实供述应构成自首等辩护意见均被法院采纳,最终变更罪名为过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