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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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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某某诈骗案-缓刑

作者:上海刑事律师   来源:中国律师网   日期:2021-01-18 21:03:59   0

孙毅律师代理了刘某和初某某涉嫌诈骗罪的案件,担任初某某的辩护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阅卷以及与公检法的沟通,孙毅律师确定了轻罪辩护的辩护方案。孙毅律师通过积极与当事人、当事人家属以及检察院进行沟通,为庭审做好准备工作。然后通过激烈的庭审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

 

案情概要:

20169月至10月,刘某在上海某国际贸易公司涉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的情况下,向初某某提供了公司的相关税务资料,以支付好处费的方式,多次指使初某某前往上海静安区国家税务局窗口骗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初某某累积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400多份。201611月,初某某再次受刘某的指使,前往静安区国家税务局骗购10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被工作人员发现疑点而未得逞。当日,经税务局工作人员询问,初某某供出刘某及其公司,随后案发。

 

判决结果:

被告刘某和初某某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提出相关意见,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纳。判决初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