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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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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故意伤害案-缓刑

作者:上海刑事律师   来源:中国律师网   日期:2021-01-18 21:11:50   0

孙毅律师代理了宋某一、宋某二及黄某共同故意伤害他人的案件。孙毅律师担任了黄某的辩护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阅卷以及与公检法的沟通,孙毅律师确定了轻罪辩护的辩护方案。孙毅律师通过一系列的庭前准备工作,为庭审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最终通过激烈的庭审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

 

案情概要:

201410月,宋某一、宋某二、黄某与工友田某某等人在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国家会展中心建筑工地行走时,因田某某被谷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碰撞,双方发生争执。后宋某一、宋某二、各持随身携带的铁质扳手,黄某持从地上捡起的砖块,对谷某进行殴打,致其面部受伤。经鉴定谷某的伤情已构成轻伤。

 

判决结果:

被告人宋某一、宋某二、黄某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以惩处。辩护人以其当事人能如实供述罪行且悔罪态度较好等为由建议法院从轻处罚并使用缓刑,本院予以采纳。判决被告人黄某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