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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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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诈骗案-变更非法经营

作者:上海刑事律师   来源:中国律师网   日期:2021-01-18 21:03:54   0

 

20192月孙毅律师接受陈某某家属委托,担任陈某某的辩护律师。孙律师及其团队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阅卷以及与公检法工作人员的沟通,确定了详细的辩护方案。由于指控犯罪的证据较为充分,孙律师团队将辩护重点放在罪名之辩以及量刑之辩上。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之后,孙律师团队的工作重点首先放在了罪名之辩上。相对于非法经营罪,诈骗罪的处罚过于严厉。陈某某公司的行为于20197月被东方110节目专题报道过。在新闻节目当中公安指控陈某某公司涉嫌诈骗罪。陈某某的犯罪数额巨大,如果没有认定从犯情节,其量刑的起刑点是十年。因此,在这个阶段,我们工作的重点是积极与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说服承办检察官变更起诉罪名。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孙律师带领团队集思广益,先后形成了两份详尽的法律意见。除了将法律意见以书面形式寄给承办检察官之外,我们还通过口头方式与检察官进行了沟通。最终,检察官采纳了我们的建议,在起诉书中将诈骗罪变更为了非法经营罪。

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孙律师团队的工作重点放在了量刑之辩上。即使是非法经营罪,如果不能认定从犯情节或者自首情节,其量刑也依然在五年以上。虽然检察官最后对陈某某的量刑建议是5-7年,但我们并不认可这一量刑建议。所以我们辩护的重点就放在了如何突破量刑建议的下限。因为我们前期和承办检察官沟通的很顺畅,我们也和感谢其对我们法律意见的认可,但是为了当事人陈某某的利益,孙律师不得不在法庭上与检察官争锋相对。最终,法官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同意在五年以下定罪量刑。

由于被告人陈某某系公司销售总监,职位较高,涉嫌犯罪数额巨大,所以没能够争取到缓刑。但是在孙律师团队的努力下,还是为被告人陈某某争取到了较轻的处罚。

 

案情概要:

20184月起,久锡公司未经国家机关批准,租用静安区某商厦部分楼层非法从事股票期权业务。公司负责人以久锡公司名义,在互联网租用域名开设富盈官网,提供富盈APP软件下载,搭建网上交易平台。之后雇佣销售人员以电话营销方式,以低于正规期货交易所的开户及交易条件,帮助客户配资等为诱饵,大量招揽投资人进行场外股票期权交易;同时通过网络直播进行行情分析,推荐交易等服务。被告人陈某某作为公司销售总监,参与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800余万元。

 

法院判决: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与他人共同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惩处。为维护市场秩序,严肃国家法制,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案号:

2019)沪0106刑初1764